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理學
Jurisprudence 
開課學期
104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財法組  
授課教師
莊世同 
課號
LAW2011 
課程識別碼
A01 2013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8,9(15:30~17:20) 
上課地點
法2201 
備註
104-2將會再開一班法理學必修。開放外系學生於開學後加選。
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41juris-104-1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將以一學期的時間,介紹法理學(jurisprudence, philosophy of law, legal theory)這門學科的主要爭議問題、重要理論學說、法律推理與解釋方法、以及其核心倫理議題。除導論外,本課程分為法概念論、法學方法論、法價值論三大部分來說明法理學的主要內容。法概念論主要介紹探討法律本質(the nature of law)的重要法理學理論,包括自然法傳統(古典思想與現代自然權利論)、法實證主義(英國分析實證主義與凱爾森純粹法學)、反法實證主義(德沃金的詮釋法學)、以及美國法唯實主義。法學方法論將以專題方式,介紹與討論德沃金《法律帝國》一書的第 1-3 章。法價值論則探討法治、民主與平等這三個重要法價值的意涵,以及三者之間的關連。  

課程目標
介紹法理學的主要爭議問題、重要理論學說、法律推理與解釋方法、以及其核心倫理議題,內容主要包括:法概念論、法學方法論、法價值論。 
課程要求
1. 評分:期中考50%、期末考50% 。
2. 期中考、期末考方式,另行公布。
3. 104年10月21日(含)以後,不受理「停修申請」。惟因個人健康、家庭或其他重大事由,不得不停修,且經本人核准者,不在此限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1. McLeod, Ian 2005 《法理論的基礎》,楊智傑譯,台北:韋伯文化。
2. Dworkin, Ronald(德沃金)
1986 Law’s Empire (Cambridge, Mass: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), chs. 1-3.
2002 《法律帝國》(李冠宜譯,台北:時英),第1-3章。
3. 其他依各主題而定的主要研讀文獻,見上傳課綱說明。
 
參考書目
見上傳課綱說明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中考 
50% 
考試方式,另行公布。 
2. 
期末考 
50% 
考試方式,另行公布。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5  課程概述
《壹、導論》
第一講:法理學的意義、內容、學習以及發展趨勢
 
第2週
9/22  《貳、法概念論》
第二講:什麼是法律?
 
第3週
9/29 (颱風假停課)  第三講:自然法傳統(上)-古典思想 
第4週
10/06  第三講:自然法傳統(下)-現代自然權利理論 
第5週
10/13  第四講:英國分析法實證主義 
第6週
10/20  第五講:凱爾森的純粹法學 
第7週
10/27  第六講:德沃金的詮釋法學 
第8週
11/03  第七講:美國法唯實主義 
第9週
11/10  期中考 
第10週
11/17  《參、法學方法論》
第八講(一):《法律帝國》專題
 
第11週
11/24  第八講(二):《法律帝國》專題 
第12週
12/01  第八講(三):《法律帝國》專題  
第13週
12/08  第八講(四):《法律帝國》專題 
第14週
12/15  第八講(五):《法律帝國》專題
 
第15週
12/22  《肆、法價值論》
第九講:法治、民主與平等(上) 
第16週
12/29  第九講:法治、民主與平等(下) 
第17週
1/05  期末綜合討論 
第18週
1/12  期末考